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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

研究员祝继高教授接受新华财经记者专访:突出政策导向,确保中欧班列和企业运营正常

  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活动的影响不断扩大,我国制造产业和出口贸易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影响到企业复工、物流、履约、接单等各方面。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20年1月至2月,我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13.5%,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下降13.0%,货物出口总额同比下降15.9%。

  疫情在全球的快速蔓延也给民营企业“走出去”带来更多的不确定性,不少外贸企业面临资金断流、生产停滞、违约赔款等困境。部分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等“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项目因疫情蔓延可能遭遇物资运输停滞。

  近日,乌兹别克斯坦政府和哈萨克斯坦政府相继宣布,暂停跨境航空、公路交通运输和跨境铁路运输。哈萨克斯坦总统令称,这一紧急状态将持续到4月15日。具体措施包括:成立由总理任主席的国家紧急情况委员会;实施大规模检疫隔离措施;除外交人员与国际组织代表外,对所有交通形式的出入境实施限制;暂停所有聚集性活动等。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1月至2月,中欧班列开行1132列,同比增长6%。中欧班列在保障防疫物资运输、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作为中欧班列重要节点的哈萨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意义重大。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国际商学院教授祝继高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疫情持续在全球蔓延的情况下,需要进一步做好“政策沟通”。

  中欧班列的运输速度和通关效率会受到疫情影响。祝继高说,“我国应就中欧班列在哈萨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的出入境问题、检疫程序、通关规定等方面的问题与哈、乌两国进行磋商,明确在不同程度的疫情规模和不同种类的运输货物情形下,保障中欧班列运输的检疫、通关等管控措施。”

  祝继高建议设立中欧班列抗疫专项补贴,合理估计相关国家受疫情影响导致制造业产量下降的幅度,适当调整相关班次的运行时刻表,并对因疫情导致的空箱运输情况给予特定的抗疫专项补贴,最大限度保障中欧班列的常态化运行,全力确保亚欧国际物流大通道的安全畅通。

  据了解,海关总署已于2月24日出台十条措施,从减少报关次数、加强枢纽站点建设、加大AEO互认合作、加强信息共享等方面,保障中欧班列的正常运行,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区域已于3月15日正式恢复运营。

  祝继高建议,“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应携手合作,共同筑起疫情防控的防线,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各国公共卫生安全的威胁。同时,在“一带一路”倡议的合作框架下,进一步加强国际金融合作,做好“资金融通”,例如通过国际金融组织为各国疫情防控和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提供金融支持。

  祝继高表示,可以通过由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发行‘抗击疫情专题债券’,以各国金融机构认购的方式,联合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力量,为受疫情影响的各国提供资金支持,确保不因资金流动性问题影响各国企业的良性运营。

  同时,多国企业因疫情影响面临减产甚至停工,这会危及全球产业链的稳定,影响处于产业链上下游的各国企业的正常运营。

  对此,祝继高认为,第一,应继续强化出口退税对外贸企业的帮扶作用,除了多举措便利出口退税申报、加快退税审核进度之外,还可以进一步依据不同国家的疫情形势、不同产业,设置阶梯型的出口退税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第二,督促和引导金融机构,尤其是地方性金融机构扩大对外贸企业的金融支持,支持外贸企业复工复产的流动性融资需求。还可以引导和协助企业通过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疫情防控债)等方式渡过困境。

  第三,关注民营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项目的停工风险,协助“走出去”企业做好所在国的疫情预测和防控工作,按疫情严重等级对员工安全、海外经营等方面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并建立专项报告渠道和制度安排,密切跟踪民营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项目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