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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

吕维霞等:“共享员工”模式继续完善方能长效发展

  本文原发于《经济日报 • 中国县域经济报》2020-03-30

  “共享员工”,是一种将员工以共享模式进行短期人力输出的合作用工方式,主要适用于受疫情持续影响下暂时难以复工复产的各类企业。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用工难题,但要长效发展,还需社会多层面予以配合。

  “共享员工”模式在当前疫情的,成为国内企业应对疫情进行积极自救的创新之举。从难以复工复产的各类企业,尤其是中小型酒店、餐饮等类型的企业角度看,“共享员工”模式能够一定程度上降低工资支出,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同时也能保障大批员工稳定的收入。而共享员工的接收方大多是复工复产后人力较为缺乏的各类企业,共享员工能够使其在最短时间内提升产能,提升生产效率。

  从社会角度看,“共享员工”模式更是能充当人力资源供需双方的桥梁,实现人力资源的充分流动与再分配,解决了暂时劳动力过剩的传统餐饮业与暂时劳动力紧缺的新兴电商零售平台的燃眉之急,从而有效提升了社会资源配置效率。随着“共享员工”模式实践经验的积累,该模式在各行各业中不断发展,并逐渐从线上零售行业推广至物流业、制造业等行业,并逐渐从一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扩展。

  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共享员工”模式目前只是特殊时期的过渡措施,若要成为未来人力资源的新趋势与长效机制,还需要不断的完善与发展。

  首先,从劳动者权益保障与监管角度,“共享员工”借调期间,两家用人单位需要在共享借调协议中明确供需双方的责任与义务,保障员工的福利待遇、损害赔偿等各项基本权利,有关部门也应该加大监管力度,减少因员工共享造成的劳动纠纷。

  其次,具备专业资质的相关平台的建立,将成为“共享员工”模式推行的发展动力。“共享员工”模式的本质与共享经济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对于供需双方自由匹配的平台有较高的需求,如能充分打通输出单位、需求单位以及员工之间的信息渠道,能够推动更多元的员工加入到“共享员工”模式中,满足各类企业短期的、临时性的用工需求,使“共享员工”模式成为更为广泛和彻底的社会协作新模式。

  此外,基于互联网新兴技术的广泛使用,如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一方面能够保障“共享员工”模式中三方主体的互信,避免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的问题,另一方面能够进一步提升人力资源流动效率,使“共享”真正惠及大众。